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了解不同文化和背景下的故事和观点,拓宽自己的视野,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判断力和批判性思维,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上甘岭读后感600字参考5篇,供大家参考。
上甘岭读后感600字篇1
?简爱》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看过吧,它的著名不仅是因为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更是因为其中的蕴含的人生真谛,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深深地被里面的剧情吸引了,简爱奋不顾身的去追寻爱情的模样虽然我们不能看到,但是也是相当震撼的`,毕竟在当时那个时代背景下,作为一个女性却有着极高的思想觉悟,其实只是因为她坚信只有勇敢才能活出自己想要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自幼失去双亲,被舅舅和舅妈收养的女孩,一个又一个的挑战充斥着她的生命,她选择迎难而上。而且她对于自己所处的环境是极其不满意的,再加上谭波尓小姐的支持和鼓励,让她渴望到更广阔的天地展示自己的才能。在她的第一份工作中,也就是家教,她邂逅了爱情,可是却被落得遍体鳞伤的结果,只能黯然离去。但是她的心在不断告诉她自己还深爱着他,于是她又回到之前做家教的地方,带着最初那份真挚的爱情陪在他的身边,直到天荒地老。
简爱这个人物形象是非常立体的,通过她,我们可以发现现今这个社会有着许许多多这样的人。她即使生活不易,面临多方的压迫,但她没有一蹶不振,而是选择站起来,和那些欺负自己的人作斗争,期望可以长出坚韧的翅膀飞到更远更远的地方去,这就是这个人物带给我们的启示。当然这本书最吸睛的那肯定是两人的爱情故事,他们尊重彼此的感情,敢于去面对现实的残酷,勇于去追求真爱,相信令我们无数人感到唏嘘!
上甘岭读后感600字篇2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施耐庵,他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塑造的.108位英雄好汉个个都豪气冲天,特别是性格豪爽、勇敢的武松,他在景阳冈打虎这一段,让我百读不厌,越读越喜欢。打虎这一段,我非常佩服武松的“三大”:第一是酒量大。景阳冈酒家的旗子上写的是“三碗不过冈”,因此店主人卖酒给客人喝,只肯卖三碗,从来不多卖。然而武松却吵着店家多卖酒给他喝,而且一共喝了十八碗,是平常人的六倍左右,可见他的酒量之大。第二是胆量大。当武松喝完酒,提着哨棒出门时,店主人从后面追上来,告诉他景阳冈上有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已经伤了三十人的性命,县里正组织猎户捕捉,过往行人必须在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不能单独行走的时候,武松听后不相信,却说:“就是有大虫我也不怕,”可见他的胆量之大。第三是力量大。面对凶猛的大虫,武松竟然双手紧紧揪住大虫的花皮,把它活生生地按在地上,不得动弹。之后一阵拳打脚踢,硬是把大虫给打死了,这是要多少猎户合起来才能干完的事,武松却独自一人干完了。可见他的力量之大。
许多年来,武松打虎的形象一直被人们深深的记在心里,让人读了热血沸腾。今后我要学习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扫除前进路上的“拦路虎”。
上甘岭读后感600字篇3
斯诺在1936年6月至10月对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以考察所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为基础,完成本书的写作。作为一名西方记者,斯诺所站的是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去描述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和心理状态。除此之外,还表现出了红军及其领袖们的精神状态和思想状况。这本书可以说是让人们可以进一步的去了解当时十分神秘的中国的红色革命。并且,他把自己在红色区域的所见所闻都一点一滴的记录下来。后来汇编为《红星照耀中国》。整本书的内容丰富而且生动。
1936年,中国革命与战争最凶猛、最危险的时期,斯诺孤身一人长途跋涉来到西贝苏维埃地区,寻找红色中国。故事都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苏维埃社会一节中,有两段文字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共产党在西北所以受到群众拥护,其当前的基础显然不是各尽其能,各取所需,而是有点象孙逸仙博士的主张:耕者有其田。”;二是“有一件事可以说明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有基础的,那就是在所有老苏区里,警卫工作几乎全部由农民自己组织起来担任的。”
如“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总结的那样,正是由于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农民才会主动组织起来保卫自己的红色政权;也正是由于秉承了这样的理念,共产党才能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始终得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推动革命事业向前发展。
在我的认知范围中,当时的人民一定都受到了思想的禁锢并且十分保守,甚至可能有些木讷。但是事实却是截然不同的。他们中的许多人也会进行批评和抱怨,这无疑就是他们言语自由开放最直接的证据。大部分农民团结一致,并且看好“苏维埃”和“红军”,以此证明他们思想觉悟是很高的,有共同的追求,有目标,并且坚定不移的支持着自己的信念。对比当今,我们貌似更缺乏精神信念这一块儿,这是我们所欠缺的地方。
这本书中所描绘的红色中国,与我们教科书上所学到的是有许多出入的。相比之而言,这本书所讲述的内容更加真实、可靠。
说道红军,就不得不提军队。在斯诺看来,他感受到了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认为红军是中国的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铁打的军队。在真正的红军一节中,作者这样描写到:“他们向来都同士兵并肩作战,团长以下都是这样。一位外国武官这样说,单单是一件事情就可以说明红军拥有极大优势的敌人的作战能力。这就是红军的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来!”而不是“弟兄们,向前冲!”。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与士兵们心连心。
提到红军,另一个比提的就是长征了。电视里所演的长征真的是惊心动魄、惊险万分。红军通过各种巧妙的战术突破敌人的重重围堵,摆脱危险困境。无论是四度赤水河、勇夺泸定桥、飞度金沙江等等都显示了红军的有勇有谋。当时,当他们面对一些少数民族的人民时,当当地人民对他们闻所未闻,他们仍旧是勇往直前,他们的功绩、作为都帮助他们赢得了少数民族的友谊,甚至是吸引了一部分人来参军。这足以证明了中国红军在人民中的威望和感召力。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是历一次大规模的战略转移,是一次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它体现了共产党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也可以说,红军的长征也仅仅占了中国革命的一小部分。
提到书中关于领袖的描述,就不得不说斯诺对的描述中这样写道:“不可否认,你觉得他身上有一种天命的力量。你觉得这个人身上不论有什么异乎寻常的地方,都是产生于他对中国人民大众特别是农民——这些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贫穷饥饿、受剥削、不识字但又宽厚大度、勇敢无畏,如今还敢于造反的人们——迫切要求做了综合表述,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
的经历是本书的一大重点,这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一个中国革命的故事。斯诺写到“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常常到深夜二、三点钟才休息。他的身体仿佛是铁打的。他认为这要归因于他的少年时代在父亲的田里干过苦活,要归因于他在学校读书的刻苦时期,当时他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成斯巴达俱乐部一类的团体。他们常常饿着肚皮,到华南山林中作长途的徒步跋涉,在严寒的日子去游泳,在雨雪中光着脊梁——这一切都是为了要锻炼他们自己。他们直觉知道,中国的来日需要他们有忍受的艰难困苦的能力。”读到这段的时候,反观我们现在的大学生。逃课、迟到的比比皆是。好多大学读书的风气早已荡然无存,大家上大学似乎都只为了文凭这一张纸,没有人关心是否真正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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